博士研究生未通过培养环节考核的,将被终止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可转为硕士生培养。这是天津大学近日出台的“天津大学一流研究生教育行动计划”中的新举措。

  博士研究生未通过培养环节考核的,将被终止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可转为硕士生培养。这是天津大学近日出台的“天津大学一流研究生教育行动计划”中的新举措。该计划(草案)提出加强研究生培养关键环节质量监控,对达不到培养关键环节质量要求的研究生,采取终止继续攻读现有学位或终止培养的管理措施。

  天津大学从2014年开始实施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进行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全面实行博士生入学“申请-审核制”,对研究生进行分类培养,打破导师终身制,实现导师资格向导师岗位转变,并率先提出导师岗位与职称“脱钩”。此次实施一流研究生教育行动计划,天津大学将研究生培养质量检查关口前移,加强研究生培养关键环节质量监控,在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等培养关键环节,以及学术规范、学习年限等方面,明确质量标准,开展考核评价,实施分流选择。这一举措旨在严格培养质量标准的同时,更加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给学生及时调整和选择发展方向的空间,避免临近毕业退出导致学生时间成本的损失,以及学校和导师教育资源的低效利用。学校还也将完善常态化的学业预警与干预机制,及时告知研究生本人及其导师,提醒关注研究生学业进展。

  此外,该计划草案还提出要加快学科专业结构调整,推进“2+5+X”一流学科行动计划;加强交叉学科建设,加大对“ +”“储能”等领域的支持力度,重点实施“天智计划”,提升跨学科人才培养的能力与水平;制定新兴交叉学科管理办法,打破学科壁垒,实现招生、培养、学位等环节的有机衔接和科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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