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教育厅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稳就业、保就业、促就业的重中之重。

  黑龙江省教育厅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稳就业、保就业、促就业的重中之重。明确党政主要领导是就业工作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厅长亲自抓就业;明确实施“一把手”工程,高校书记校长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就业。同时,建立省、校两级联动大学生就业工作专班,建立定期例会、部门会商、省校联动、日报告周通报月调度等工作机制。

  据介绍,我省通过全面推广使用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为开展线上招聘活动提供了保证。依托平台构建了全省高校广泛参与、信息充分共享的龙江就业网络“大市场”,积极整合国家、省内外以及各高校就业资源等,并落实教育部“24365全天候网上校园招聘”服务联合行动和“百日冲刺”行动,让网络招聘不断线、不打烊。目前,累计推出省级主题网络招聘活动210场,校园小型网络招聘、空中双选会5887场,累计发布就业信息300万余条。同时,我省还进一步优化群众办事流程,推出网上签约、报到证网上审核、签发等不见面服务。

  同时,省教育厅还有针对地破解疫情影响下就业工作的难点问题: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3712人;扩大专升本规模5600人;扩大学生参军比例;扩大中小学教师招聘比例;扩大特岗教师等基层就业岗位规模,建立高校就业缓冲区项目,提供缓冲区就业岗位2237个;扩大学生创新创业支持力度,投入4400万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和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重点建设20所省级“双创”改革示范校和20个省级共享型示范基地,高校创业孵化园区全部免费开放,鼓励更多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为做好就业工作,省教育厅采用监督检查与激励奖补并行,一方面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划拨就业工作专项奖补资金6000万元,对就业工作的先进单位进行奖励,并拨付600万扶持民办高校就业工作信息化建设;同时约谈工作落后高校,督促就业工作落实。另一方面加大监督核查强度,开展三轮就业率核查,实名通报“挤水分”,严格落实教育部“四不准”要求,坚决杜绝学生“被就业”和“就业率掺水”现象。

  针对未就业毕业生,省教育厅开展分类“攻坚”。对“缓就业”“慢就业”群体,精准施策指导,加强家校联动,促其观念转变、积极就业;对“就业难”群体,进一步强化校内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增强毕业生就业能力和竞争力。累计共享百余门全省精品就业指导课程,分期、分类举办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创业指导在线培训50余场,累计培训师生50万余人次,切实缓解毕业生就业焦虑,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同时,加强精准帮扶,细化“一人一策”方案,重点帮扶就业困难和湖北籍高校毕业生,精准实施优先就业策略,举办了东北三省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网络专场招聘会活动,助力湖北籍毕业生就业,并对省内每名湖北籍2020届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1000元。

  我省还充分调动和发挥就业专职人员、辅导员、导师三支队伍的作用,实行“一对一、点对点、线对线、一生一策”,为每位学生确定指导教师,全程跟踪指导服务。并实施全员包保责任制,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包学院、学院领导包各系,系领导包一线教师,一线教师包学生,逐级下沉,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同时,将就业工作与班子年度考核挂钩,与干部提拔使用挂钩,与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挂钩,与招生计划分配挂钩,与教师岗位津贴挂钩,真正调动起全员参与就业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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