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全省中小学(含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以下简称中小学校)符合条件的正职校(园)长遴选。

  据四川省教育厅官微消息,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四川省教书育人名师、中小学名校长、中小学名班主任、高校名辅导员遴选工作的通知》。将遴选教书育人名师、中小学名校长、中小学名班主任、高校名辅导员,那么,遴选范围是什么?遴选名额有多少?快来看看吧!

  >>遴选范围

  四川省教书育人名师

  面向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符合条件的教师遴选。

  四川省中小学名校长

  面向全省中小学(含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以下简称中小学校)符合条件的正职校(园)长遴选。

  四川省中小学名班主任

  面向全省中小学校班主任遴选。

  四川省高等学校名辅导员

  面向全省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遴选。

  >>遴选名额

  总遴选名额500名,其中:

  四川省教书育人名师260名左右,其中,高等学校(含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院校等)教师40名(含高校“名导师”不少于10名,高职教师15名;思政课教师至少1名;高职教师中“双师型”教师不低于50%),中小学教师220名左右(含中职教师15人,中职教师中“双师型”教师不低于50%);

  四川省中小学名校长100名左右(含中职校长8人);

  四川省中小学名班主任120名左右(含中职班主任10名);

  四川省高等学校名辅导员20名(含高职辅导员8名)。

  >>遴选条件

  基本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享有较高社会声誉。

  2.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在职在岗,模范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学识扎实,教学和育人业绩突出,人民群众公认。

  3.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

  4.具有高级(高校辅导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任职资格,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四川省教书育人名师

  (1)高等学校

  ①普通本科院校申报人选近5学年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临床带教等)。

  ②高等职业院校申报人选应具有与授课专业相关资格证书或技术职务,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近5学年承担本校课堂教学(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主讲一门课程。

  ③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者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业绩突出,在全省具有较大影响力。

  ④非现任校级领导。

  其中,名导师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硕士生或博士生导师资格;

  ②近3年一直担任或从事研究生导师工作;

  ③所指导研究生表现优异,成绩突出。

  “双师型”教师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行业特许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证书;

  ②近5年中有1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

  (2)中等及以下学校

  ①普通中小学申报人选近5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80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中小学生主讲一门课程。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申报人选参照普通中小学申报人选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②中等职业学校申报人选应具有与授课专业相关资格证书或技术职务,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近5学年承担本校课堂教学工作量(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需主讲一门课程。

  ③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者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在全省具有一定影响力。

  ④非现任校级领导正职。

  中小学担任中层以上党政职务的教师教学工作量可适当放宽,但不低于90学时/学年。

  2.四川省中小学名校长

  ①具有先进的办学理念和教育思想,教育管理经验丰富,治校有方、业绩突出,创新意识强烈,办学特色鲜明,在全省有一定影响力。中等职业学校申报人选还应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和规划、引导学校发展的能力,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和“双师型”教师培养,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40%。

  ②现任正职校(园)长,且担任正职3年及以上。听课评课不少于40学时/学年。

  ③任校领导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相关荣誉称号。

  四川省中小学名班主任

  1.热爱班主任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担任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含5年)。

  2.善于学习和践行先进教育理念,注重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和谐发展;认真履行班级管理职责,积极维护班级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秩序;认真组织开展各种班集体活动,指导班委会、少先队中队、团支部开展工作,所带班级或辅导的学生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

  3.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和研究能力,注重对班主任工作的思考与创新,有县(区)级及以上相关研究成果(含发表、获奖、交流的论文、案例、教案、课件或课题等)。

  四川省高等学校名辅导员

  1.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5年以上(含5年)。

  2.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

  3.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工作得到学校、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荐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通报批评的;

  2.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

  3.其他不符合推荐遴选情形的。

  优先推荐情况

  在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表扬或奖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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