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意识,认真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坚决遏制学生溺水事故多发群发势头,确保青少年学生的生命安全。
近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意识,认真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坚决遏制学生溺水事故多发群发势头,确保青少年学生的生命安全。
《通知》指出,防范学生溺水工作将纳入2020年度对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并继续纳入建设“平安浙江”工作考核范围。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防范学生溺水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每一起学生溺水事故,所在学校必须立即向当地教育局报告,教育局要及时向本级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贻误,不得漏报、瞒报;各地教育、公安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调查研究,分析事故原因,查找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教训,切实改进工作。对教育宣传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控等导致学生发生群死群伤的,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
近年来,为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省教育厅创新工作举措,按照抓早、抓重点、抓规范的工作思路,通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创新防溺水主题教育形式、组织开展“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将暑期防溺水工作纳入平安市县考核、健全防溺水联动工作机制等,下大力气、综合施策推进防范学生溺水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省教育厅校安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努力,我省近年来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已有较大幅度下降。今后,省教育厅还将在加强原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创新方法举措,通过推动可拆卸式游泳池建设,开展“大手拉小手,防溺不松手”防溺水安全教育公益活动等,尽最大努力减少学生溺水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