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日前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0—3岁婴幼儿家长和看护人员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到95%以上,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50%以上。

  辽宁省日前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0—3岁婴幼儿家长和看护人员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到95%以上,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50%以上。

  为实现这一目标,辽宁省将从科学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支持推动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管理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5方面入手,推进全省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为此,辽宁省制定专门措施予以保障,包括落实国家对社区家庭服务业的各种税费优惠政策;各级政府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按规定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及年度用地计划并优先予以保障;财政部门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管理所需的经费等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等。

  辽宁省还将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人员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培训规划,根据社会需求,在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培养专业人才,并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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