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将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群体,制定相关政策,精准推进就业。

  辽宁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将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群体,制定相关政策,精准推进就业。

  《实施意见》明确,统筹做好硕士研究生计划管理,扩大2020年专升本招生规模。完善参军入伍优待安置政策,持续提升高校毕业生入伍数量。国有企业今明两年连续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不得随意毁约,不得将本单位实习期限作为招聘入职的前提条件。持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加大政府购买面向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事项工作力度,鼓励承接主体优先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期满退出的高校毕业生,引导高校毕业生到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民生急需的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以及县域基层和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适当延迟2020届高校毕业生录用接收。

  《实施意见》提出,继续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给予省内院校湖北籍2020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将2020届、2021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见习补贴和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范围。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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