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精神和教育部相关要求,结合本市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并报教育部备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精神和教育部相关要求,结合本市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并报教育部备案:

  本市小学一、二、三年级于6月2日返校开学,在线教育延续至本学期末,若学生有需要,经向学校报备后,可选择在家继续接受在线教育。

  6月2日,全市公办托幼机构开园,6月2日起,民办托幼机构经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可自主选择开园时间,所有家长均可自愿选择幼儿是否来园,托幼机构为选择本学期暂时不来园的幼儿保留学位。

  各小学和托幼机构须根据《上海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开学工作指南(修订)》,做好防控物资准备、应急处置演练、家校(园)充分沟通、师生和家长身心健康培训等准备工作,达到防疫要求并经检查合格后才可开学(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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