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构建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长效机制,日前,江苏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关于加强教育督导构建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长效机制的意见》。

  为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构建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长效机制,日前,江苏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关于加强教育督导构建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长效机制的意见》。

  意见明确,督导需涵盖以下八个方面内容:一是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依法办学和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和管理改革、校长依法履职尽责等情况。二是招生、收费和学籍管理,规范招生行为、规范收费管理、严格学籍管理、强化控辍保学等情况。三是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执行课程标准,规范教育教学,加强教材管理,抓好教科研活动,提升教学质量等情况。四是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科学安排作息时间、严格教辅材料管理、严控书面作业总量、规范考试评价、强化体育锻炼、做好近视防控等情况。五是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六是校园安全、交通安全和校园周边安全。七是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健康、饮水和宿舍管理。八是学校德育工作和校风、教风、学风建设。

  意见要求,要建立省、市、县、校四级规范办学督导机制,完善对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监督检查、整改落实、问责处理的制度体系,形成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责任落实到位、预防措施有效、过程监督有力、处置程序规范的工作局面,推动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建立依法办学、自我约束、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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