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园;到2022年,3万人口以上的乡镇至少办好2所公办中心园;每个县(市、区)城区至少举办3所标准化公办园。
近日,河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园;到2022年,3万人口以上的乡镇至少办好2所公办中心园;每个县(市、区)城区至少举办3所标准化公办园。各地要制定公办学位扩充计划,加快建设公办园,逐步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2020年全省原则上达到50%。
按照规划,到2020年,河南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到203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适龄幼儿提供更加充裕、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
为扩大资源供给,河南继续将普惠园建设列入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要以县为单位制定完善幼儿园布局规划,把普惠园建设列入本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招拍挂建设项目成本,确保优先建设。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和扶持政策,并将提供普惠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补和支持的重要依据。
河南提出,要实施“交钥匙”工程,确保小区配套园与住宅项目首期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建设、验收、交付使用。要开展薄弱幼儿园达标升级活动,到2022年实现所有幼儿园在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方面达到规定要求。要开展学前教育结对帮扶行动,启动师范院校帮扶区域学前教育发展工作。各类幼儿园要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乡村公办园教师发放生活补助并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完善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标准,实行单独分组评审,畅通民办园教师职称评聘通道。
河南强调,要建立督导问责机制,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和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要加强源头监管,分类治理无证办园,2020年完成全面清理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