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公安厅、大数据局、扶贫办、残联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启动控辍保学“清零行动”,打响失学辍学“歼灭战”“阻击战”,巩固提升控辍保学成果。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公安厅、大数据局、扶贫办、残联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启动控辍保学“清零行动”,打响失学辍学“歼灭战”“阻击战”,巩固提升控辍保学成果。
山东计划5月中旬前,摸清辖区内所有6—15周岁适龄儿童少年,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通过大数据手段比对山东省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学籍信息,全面掌握失学辍学儿童底数,并对失学辍学儿童逐人开展排查,确定实际失学辍学对象,认真分析原因,一人一案有针对性地制定劝返方案,6月中旬前全部完成劝返任务,确保除身体不具备条件外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享受适合义务教育。
山东要求实施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每年秋季招生入学前组织发放入学通知书,确保应入尽入,盘清域内应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底数。健全失学辍学联合劝返机制,进一步明确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体责任,建立部门联动会商机制,形成控辍保学工作合力。依法建立强制入学制度,进一步明确家长(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法定义务,拒不履行的,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政府提请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山东还要求加强控辍保学动态监测,健全保障,切实加强关爱服务,做好复学儿童教育服务,防止重复辍学、因厌学而失学辍学。同时,加强督导评价和主动公开力度,严肃工作作风和纪律要求,对于工作迟缓、作风漂浮、数据不实的,将予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