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已经毕业且处于还款期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受影响不能正常还本付息的,按相关规定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今年一季度,新疆累计拨付65.11亿元的学生资助资金,惠及学生555.91万人次。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新疆教育厅、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做好疫情期间学生资助工作,及时了解本地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体和生活等情况,及时告知学生相关应急资助政策,做好符合条件学生的申请服务工作;同时,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对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予以资助。
此外,对于留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地各校及时足额发放国家助学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等资助资金,帮助学生渡过难关;针对已经毕业且处于还款期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受影响不能正常还本付息的,按相关规定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为全力推进教育脱贫攻坚行动,确保各项资助政策精准落在实处,新疆将继续以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为重点全面落实资助政策,统筹政府、社会、学校等各类资助项目和资金,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