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天津市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方案》正式发布,按照此前公布的新高考方案,天津从2020年起,高考将实行“不分文理科”、“3+3”录取等新模式。

  4月2日,《天津市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方案》正式发布,按照此前公布的新高考方案,天津从2020年起,高考将实行“不分文理科”、“3+3”录取等新模式。

  2020年高考改革后,天津本科批次以院校专业组(“院校+专业”)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院校专业组由院校根据不同专业(含专业或大类)的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要求和人才培养需要设置,是本科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一所院校可设置若干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必须相同。

  据介绍,各高校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有关要求,结合本校人才培养需要,提前制定了拟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主要分为4种:一是高校专业培养与某1门科目关联度高的,要求为“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二是高校专业培养与2—3门科目有一定关联度的,要求为“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三是高校专业培养与2—3门科目关联度高的,要求为“考生2—3门均须选考方可报考”;四是高校专业培养对学生学科基础要求相对较宽的,要求为“选考科目不限”,考生在填报时无选考科目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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