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海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学校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明确海南省中小学各学段预定开学时间,其中高三、初三年级按4月7日开学做准备,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年级和中职学校按4月13日开学做准备,小学各年级按照4月20日开学做准备。
4月1日,海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学校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明确海南省中小学各学段预定开学时间,其中高三、初三年级按4月7日开学做准备,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年级和中职学校按4月13日开学做准备,小学各年级按照4月20日开学做准备。
幼儿园由属地市县党委、政府根据各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和幼儿园防控条件自行决定,幼儿园开学时间不得早于4月20日。高校和国际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开学时间及留学生、外籍教师的返校时间,海南省教育厅将视疫情发展形势综合研判,提前一周向社会公布。
《通知》指出,海南省各地各校将按照“安全第一,明确责任,精准有序”的基本原则,学校准备工作验收不通过不开学、物资准备不足不开学、应急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开学。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的开学工作坚持属地主责,由属地市县政府统一部署、统一指导、统一检查、统一验收,加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
海南省教育厅强调,市县政府要统筹区域内教育、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应急、交通运输、公安等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社区等,成立开学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工作顺利实施。海南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市县、各学校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确保学校安全有序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