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不符合返岗返校要求的师生员工一律不到校。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据四川教育发布消息,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两部门下发了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高等院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第二版)》(简称《防控指南(第二版)》)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防控指南(第二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四川省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确保开学安全的工作预案》(川教函〔2020〕38号文印发)同时废止。
还表示,本《指南》适用于全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
各类儿童青少年校外培训机构参照使用。
通知要求,四川中小学幼儿园一律实行封闭管理,师生员工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如水电气维修等特殊原因进入校园的必须登记。加强学生上课时间校门管理,未经批准一律不得离开校园。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此外,通知要求要成立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园)长(法人代表)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校医(保健教师)、班主任、后勤处、教育处、少先队、团委、学生社团负责人及志愿者等,全面负责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信息汇总组、疫情应急处置组、宣传组、防疫物资统筹组和后勤服务保障组等,各项工作须任务明确、分工清晰、职责分明、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并且明确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有多校区办学的学校,每个校区必须指定防控工作责任人。
通知还强调,开学时间确定后,各学校要及时通过校园网、公众号、微信、短信、电话等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发布开学通知,提出返校防控要求,确保每一位学生和家长了解开学安排和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经审核不符合返岗返校要求的师生员工一律不到校。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