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出台《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河北提出,今年全省民办学校将实施摇号招生政策,按照“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日前,河北省出台《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河北提出,今年全省民办学校将实施摇号招生政策,按照“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与当地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河北要求,招生工作开始前,各民办学校要提前申报招生计划、招生方案,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基本办学条件、结合本地教育资源情况予以审定,并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在优先满足审批地入学需求后,仍有计划内空余学位的,可以在审批地以外招生,但一般不超出市域范围。

  河北规定,在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内,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依法取得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均可报名。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可报名的民办学校数量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对于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应予以全部录取;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随机派位招生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学校不得自行组织,随机派位结果要即时向社会公开。通过随机派位方式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相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户籍和家庭住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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