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高校,提前准备相对独立、易于管理、用于隔离的区域校舍设置独立隔离区。具备条件的高校校医院,按要求开设发热门诊,设置隔离病房,配齐配足防控物资,落实专业人员,做好发热师生医学观察的各项准备工作。

  为及时贯彻落实2月7日全国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实现“严防扩散、严防爆发,确保一方净土、确保生命安全”要求,重庆市教委再添“八项措施”,推进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提档升级。

  一是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属地化管理”原则,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自觉服从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属地党委政府的疫情防控部署和要求。市教委将进一步加强统筹指导,特别是对疫情重点地区、督查整改重点单位、民办高校等予以指导,确保全市教育系统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是建立“人盯人”台账。区县教育部门和高校,充分利用重庆市学校传染病管理系统,扎实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情况的全面排查和数据的精准核查。组织学校(院系)领导、班主任(辅导员)和教师采取“人盯人”措施,对每一个师生近期旅居史、接触史、健康史开展14天回溯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市师生疫情台账,确保信息全、情况清、底数明、数据准。

  三是聚焦薄弱环节整改。严格返校人员审批和管理,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自行提前返校者参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对学校有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加强对在渝留学人员、留校人员封闭式管理,严控留校人员走出校园,严禁校外人员进入和留宿,坚决阻断校园疫情传播渠道。加强校园教职工生活区人员出入管控,倡导实行一户家庭每三天派一人外出采购物资。

  四是设置独立隔离区域。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高校,提前准备相对独立、易于管理、用于隔离的区域校舍设置独立隔离区。具备条件的高校校医院,按要求开设发热门诊,设置隔离病房,配齐配足防控物资,落实专业人员,做好发热师生医学观察的各项准备工作。对从疫情重点地区返校的学生、出现疑似症状的在校学生及其密切接触者,立即实施隔离措施,及时与医疗卫生机构对接,做好隔离、转诊等相关工作,严防疫情在校园扩散。

  五是提前谋划错时开学。各级各类学校,在疫情未得到有效控制前一律不得安排开学。各高校根据疫情变化提前研判,制定开学后疫情防控方案,报重庆市教委同意后实施。市教委将按照“错时开学、错峰返校”总体要求,对全市高校开学时间进行统筹,合理安排返校时间段,避免人流过于集中。

  六是强化师生人文关怀。重点关注高龄独居老同志、疫情严重地区师生、高校留校学生、全面开工后留守学生、居家隔离师生等群体的生活状态和心理变化,有针对性地开展疫情心理疏导。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后勤服务,强化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保障校园生活和疫情防控物资供应,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让留校人员感受到学校温暖。

  七是统筹抓好各项工作。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执行“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要求,科学安排和实施线上教学,不得提前开始新学期课程网上教学。各区县教育部门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抓好教育发展,有序推进脱贫攻坚、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重点工作,推动全市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八是落实主要领导责任。各区县教育部门、各高校主要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带头值班值守,严格落实延期开学、制定防控预案、“日报告、零报告”、做好疫情防控后勤工作、错时开学错峰返校等要求,推动工作抓实抓细。重庆市教委将开展专项督查,对疫情防控措施贯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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