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明确江西将遴选当地重点产业和企业,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

  近日,江西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明确江西将遴选当地重点产业和企业,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给予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按中级工每人每年4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技师和高级技师每人每年6000元给予补贴。

  《意见》提出,新型学徒制培养目标由企业结合岗位需求确定,以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培养对象应为从事技能岗位工作,且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新招用和新转岗人员。学徒培训期满,可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结业(毕业)考核,合格者将获得相应证书。

  根据《意见》,企业新型学徒制将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即由企业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脱产或半脱产培训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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