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兴豫必先重教、重教必先强师”,把教师队伍建设置于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支点,优先谋划教师工作,优先保障教师经费投入。
河南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兴豫必先重教、重教必先强师”,把教师队伍建设置于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支点,优先谋划教师工作,优先保障教师经费投入,优先满足教师队伍需要,着力补短板、强措施、提质量、促改革,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奠定坚实基础。
创新编制管理,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在现有编制总量内,合理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原则上每三年核定一次。盘活编制存量,采取调剂、补充、压减、引进等方式保证教师编制需求。对教职工编制不足的市和县(市、区),压缩一定比例事业编制,统筹用于教师队伍建设。加大跨地区、跨层级、跨行业调整力度,省编制部门为郑州、南阳等缺口较大的市调剂事业编制。加强编制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编制和有编不补。创新高校编制管理,选取10所省属高校开展员额制改革试点。建立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及时核定下达人才编制。扩大农村特岗教师规模,2019年中央和省共下达特岗教师计划1.58万名,较上年增加300名,为农村教育不断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推进简政放权,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高级职称岗位结构比例,在原有基础上分别增加5%至8%。全面下放高校和中小学职称评审权限,全省已有103所高校实行自定标准、自主评审、自主聘任。将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由省下放到市,将一级教师职称评审由市下放到县。对农村教师职称评审实行政策倾斜,凡在农村连续从教满足一定年限的在编在岗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申报评聘中小学一级和高级教师职称。扩大学校用人自主权,高校可在编制或员额总量内自主公开招聘人才,对具有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不再进行前置备案和审核,人员到岗后再办理备案手续。2018年以来全省高校引进博士1394人,占进人总量的78%。职业院校可采取固定岗与流动岗相结合的办法招聘专业教师,打通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任教通道。
提高工资待遇,支持教师安心从教。落实省委、省政府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和确保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不低于同等条件县镇教师的“两个确保”要求,促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深入实施,体现“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政策导向。实行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提标扩面”、调整班主任津贴标准、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地方教龄津贴等“一补两贴”政策,所需资金由省、市、县按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和分担比例予以保障。截至目前,发放“一补两贴”36亿元,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年平均增长1万元以上,乡村教学点教师增长1.5万元以上。在充分调研基础上,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实施方案》和《农村教师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拟在3—5年内,通过建设商品房、组织团购、发放购房补贴、提供公寓租住等方式,有序满足农村教师基本住房需求。目前已完成教师周转宿舍需求摸底调查,并启动资金测算和项目建设规划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