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评价工作已完成各市(州)自查自评、书面材料集中评审、第三方监测和满意度调查等工作。按照评价办法规定,将对部分市(州)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决定11月4日至8日,对成都、德阳、绵阳、遂宁、达州、眉山、资阳等7个市进行实地督查。
11月4日至8日,四川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对成都、德阳、绵阳、遂宁、达州、眉山、资阳等7个市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实地督查。这是记者从11月3日召开的2019年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地督查行前会上获悉的。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经四川省委省政府同意,四川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决定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进行评价。本次评价内容主要包括:2018年市(州)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情况,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教育工作情况,加强教育保障情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年度教育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同时,对各地2019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
目前,评价工作已完成各市(州)自查自评、书面材料集中评审、第三方监测和满意度调查等工作。按照评价办法规定,将对部分市(州)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决定11月4日至8日,对成都、德阳、绵阳、遂宁、达州、眉山、资阳等7个市进行实地督查。
督查期间,督查组将通过听取受查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介绍,查阅必要资料,抽查部分市级部门、两个县级政府和部分学校,采取座谈、个别访谈、暗访等多种形式了解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情况。实地督查既要总结经验特色,更要重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实地督查结束后,将根据自查自评情况、第三方监测情况、满意度调查情况和实地督查情况,形成评价报告,作为对市(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