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促进高校毕业生过渡就业,青海省将16岁至24岁失业青年纳入就业见习范围,及时落实见习政策,兑现补贴资金,增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
来自青海省人社厅的消息:在2019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期间,青海省新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6家,共为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岗位189个,参加就业见习165人。
推进实名登记,摸清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底数,通过电话回访、户籍比对和上门寻访等方式,及时完善和登记实名信息,并紧盯就业意愿和需求,及时跟踪服务。其间,全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共实名登记高校毕业生23008人,提供就业指导服务4022人。
就业见习促进高校毕业生过渡就业,青海省将16岁至24岁失业青年纳入就业见习范围,及时落实见习政策,兑现补贴资金,增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根据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需求意向,积极与企业协调沟通,鼓励企业增设见习基地,开发见习岗位,提供就业见习活动。
抓好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扩面等政策落实服务。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活动,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依法查处“黑中介”、违规检测乙肝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提高毕业生风险防范和权益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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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可享受这些政策
见习单位必须建立配套的见习管理制度,包括对见习人员的管理、生活补助发放、见习情况考核及鉴定等;见习单位应能够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见习期间所在见习单位为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允许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将见习对象范围扩大到离校未就业中职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