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云南省教育厅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的通知》,着力破除束缚高等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
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云南省教育厅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的通知》,着力破除束缚高等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将选人用人权限全面下放到全省所有高等学校,最大限度激发高校教师的教书育人积极性和创新创业活力。
《通知》明确,按照科学界定、合理下放和放管结合原则,将高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实验技术等4个系列职称评审权限和高校从省外调入(引进)或军队转业安置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职称资格确认权限,全面下放到全省所有高等学校,实行职称评审和资格确认结果备案管理。各高校按照国家和云南省职称管理规定,自主开展本校职称评审和资格确认工作,自主发文办证。通过自主评审取得职称资格的高校教师,即可由高校自主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流动到省内其他高校的,流入单位可按照单位标准和岗位要求进行自主聘任,也可要求其重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