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各地校内课后服务应坚持公益普惠、自愿选择、公开服务和安全第一的原则。
“现在下午放学早,家长来不及接,孩子们要么去托管班,要不就只能在外边玩儿,学校能帮忙统一管管吗?”日前,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主题教育专题调研座谈会上,来自兴和县的学生家长赵华坦陈自己的苦恼。
与赵华有着相似诉求的家长不在少数。对此,内蒙古教育厅近日出台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进一步提高教育服务能力,于2019年秋季学期在全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广泛提供有针对性的课后服务。
《意见》要求,各地校内课后服务应坚持公益普惠、自愿选择、公开服务和安全第一的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周一至周五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每天校内课后服务原则上不超过两课时。各地开展课后服务时,要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关爱工作。
此外,《意见》提出,各地要加强服务监管。严禁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集体教学,不得上新课、补课、进行文化考试、测评,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对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教学或补课的,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对相关责任人员要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