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始终把教育扶贫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专门制定教育脱贫攻坚行动计划,聚焦“义务教育有保障”,重点从扶贫助学、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提高质量等方面入手,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完成好教育扶贫目标任务。

  黑龙江省始终把教育扶贫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专门制定教育脱贫攻坚行动计划,聚焦“义务教育有保障”,重点从扶贫助学、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提高质量等方面入手,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完成好教育扶贫目标任务。

  精准掌握扶贫对象。在全面落实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阶段中央、省级各类奖、助、补、免、偿等扶贫助学政策基础上,重点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资助工作。按照学籍信息、贫困情况、总体数据“三个一致”原则,每年至少开展两次省 信息动态监测机制,督促指导各地“一县一策”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各县市主体责任,推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聚焦义务教育阶段扶贫控辍、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等关键问题,完善责任体系,明确目标任务,逐一做好失学、辍学儿童的登记、劝返、报告工作,保障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

  切实改善办学条件。加快推进“全面改薄”工程,切实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果。截至目前,全省28个贫困县累计投入“全面改薄”项目资金35.7亿元,覆盖学校1031所,改造校舍面积175万平方米,购置图书280万册、课桌椅18.9万套、计算机教学仪器设备77万台套件。2018年,招聘特岗教师2382人,其中贫困县招聘1400人,占比58.7%。通过实施全面改薄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条底线要求”全部达标,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寄宿制学校“大通铺”现象得到消除,学校小火炉取暖问题妥善解决,保障了农村孩子有学上、学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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