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制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实施方案》,着力造就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天津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制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实施方案》,着力造就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有力保证。

  加大学习教育力度。围绕“十项准则”,抓好宣讲,邀请师德模范标兵、研究专家、先进学校代表组建师德宣讲团,在全市开展巡回演讲;要求各学校书记、校长每个学期讲好“师德必修课”。抓好覆盖,在校园内采取多种形式明示“十项准则”,并将其列入《教师工作手册》,做到每位教师人手一册,力求应知应做、必知必做。抓好融合,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融合,在“津门教育”微信公众号、“天津教育”政务微博和教委网站开设专栏,推动主流媒体和各学校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手机APP等,宣传解读“十项准则”,形成浓厚氛围。

  加大组织建设力度。注重分析研判,深入落实师德师风建设专题研判工作方案,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判师德师风建设形势,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基层和学校开展工作。注重优化组织架构,推动各高校党委加紧设立教师工作部,组建教师发展中心,同时推进各区教育局加强区级教师发展机构的建设与改革。注重加强专项工作,实施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计划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全覆盖;推动各高校配齐配强思政工作队伍,将专职辅导员和专职思政课教师配备情况纳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教师准入制度,把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等作为申请教师资格和新教师聘用的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完善教师培训制度,规定在职教师师德教育培训每五年不少于24学时、新任教师师德教育岗前培训不少于16学时,实施“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能力提升”项目。完善师德考核制度,将师德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核心内容,不合格者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完善师德师风报告制度,规定各区教育局、各高校每半年向市教育两委报送师德违规问题查处及通报工作情况。完善教师安心静心从教制度,落实教育部关于优化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环境等政策,全面清理规范针对教师的各类检查、考核、评比、填表及各类社会性事务,切实为教师减负。

  加大失范惩治力度。健全长效机制,修订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相关实施意见,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完善师德失范行为监测、相关责任追究和失信惩戒等机制。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及时发现并纠正师德不良倾向和问题。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对于违反“十项准则”的教师,坚决实行“零容忍”,保持执纪问责高压态势。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加大评优表彰力度。做好正面宣传,选树一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改革创新、服务社会”教师先进典型,宣传教育名家、优秀教师模范事迹,形成正向激励机制,积聚强大正能量;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及社团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尊师重教活动。做好评优表彰,认真开展优秀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最美女教师等评选表彰活动,遴选推荐共和国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全国巾帼文明岗及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等教师人选,塑造新时代教师良好形象,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增强广大教师的幸福感、成就感和荣誉感。

  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突出党的领导,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列入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内容,深入开展违反师德师风行为专项治理,树立新风正气。突出教育督导,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列入对区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综合督政内容,列入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和学校现代化达标建设评估验收范围。突出工作指导,部署落实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十项准则”等文件指导意见,将师德师风教育贯穿教师教育全过程。突出专题研究,研究制定师德师风评价考核指标体系,举办师德师风建设专题研修班,提升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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