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学方面,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严禁超课标教学、抢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坚决查处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
8月13日,广东省教育厅公示了《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提出21条具体措施,涉及规范招生行为、规范学校编班行为、控制作业总量和时间等。
《意见》提出,要科学合理布置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中高年级的作业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
减负:不得要求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中小学生减负问题一直是家长关注的重点,意见稿明确,严禁组织学生在节假日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或考试。学校和家长要保障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和8小时。
同时,学校要严格控制每日作业总量和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和2小时以内。
严禁教师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的家庭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代为评改作业。鼓励各地开展每周无作业日等方面的探索。
另外,应严格控制统一考试次数,除国家、省市区组织的学业抽测外,全年级、全校和全县(市、区)性的考试每学期小学累计不超过1次,初中累计不超过2次。普通高中要控制统考统测和日常考试次数,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考试排名。
招生:不得按成绩编班
《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严禁学校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等方式选拔学生。将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明确区域内外招生计划以及录取方式,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学生实行常态编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举办重点班,包括以特长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和“奥赛”班等名义变相举办重点班。学校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不得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
在教学方面,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严禁超课标教学、抢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坚决查处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学校要与教师签订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承诺书,教师要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不做“刷题机器”。教师不得课后有偿辅导、有偿家教,违规收受学生或家长的礼品礼金。
此外,意见稿还对教材教辅管理、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强化家校社协同育人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目前,意见稿正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