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和省编办等五部门联合制定《江西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振兴行动计划”)。
近日,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和省编办等五部门联合制定《江西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振兴行动计划”)。
一、《振兴行动计划》的出台背景
教师教育是教育事业的工作母机,是提升教育质量的动力源泉。我省历来高度重视教师教育工作,坚持强师兴教,尊师重教,建立起了一支数量基本充足、结构日趋合理、素质不断提高的教师队伍,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但是,面对新方位、新征程、新使命,教师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师范教育有所弱化,师范生培养质量、教师培训质量以及有些教师的素质能力仍不能完全满足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推进教育强省战略的需要,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建强做优教师教育,从源头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改革的意见》,全国教育大会胜利召开,都将教师队伍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明确提出要全面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省委、省政府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改革举措,积极回应教育现代化对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呼唤,出台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改革的意见,召开全省教育大会,把教师教育放到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破解教师教育改革中的深层次难题。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教师队伍教师改革文件要求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健全教师教育体系,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和省编办五部门联合制定《江西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强教师教育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
二、《振兴行动计划》的研制过程
以“有机衔接、立足实际、问题导向”为研制思路,以“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均衡配置”为研制目标,群策群力,凝聚共识,历时一年,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多次研讨修改,最终形成定稿。主要经历了以下过程:
一是研制起草初稿。会同相关高校教师教育专家,立足我省教师教育实际,结合教师队伍建设相关调研情况,充分借鉴兄弟省份先进经验和做法,对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和教育部等五部委文件精神,按照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实施保障体系逐条梳理,聚焦教师“培养”和“培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具体措施,于2018年11月初形成初稿。
二是多次征求意见。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先后三次形成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省直有关单位,包括师范院校、综合性大学等在内的高等院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教育厅相关处室部门的意见,并充分吸收合理化建议,重新调整文稿体例,细化每项行动的具体措施,提高有关政策举措的适切性和引领性,突出特色和亮点。
三是修改形成定稿。2019年5月,按照党的十九大以及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和教育部等五部委文件精神,对《振兴行动计划》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文件定稿。
三、《振兴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
力争到2022年,师范院校布局趋于合理,建设一批省内知名全国有影响的高水平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重点打造一批省级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一流师范专业。推进师范院校招生制度改革,增强师范类专业吸引力。实施教师教育改革项目,推进校地协同培养,推动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构建教师培养和培训一体化的教师教育体系和模式。建立完善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基本形成特色鲜明的现代教师培养体系和教师终身学习支持服务体系。推进教师教育信息化,优化教师教育课程教学,构建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教师队伍整体结构得到优化,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为推进教育强省战略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和人才支撑。
四、《振兴行动计划》的主要举措
《振兴行动计划》由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实施保障三大部分组成,其中,以“十大行动”为内容的主要措施是《振兴行动计划》的主体部分,主要举措包括:
一是全面推进师德养成教育。价值引领方面,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红色文化、师德师风教育作为师范生培养和教师培训的必修模块,贯穿教师教育全过程,推进教师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师德养成教育。榜样荣誉方面,建立“教师光荣退休欢送”制度,每年教师节前后开展为期一周“师德活动周”活动,发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大力弘扬当代教师风采。师德考核方面,建立全省“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教师师德师风承诺”制度,建设师德信用体系,健全失信惩戒机制,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研究制定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严肃惩处师德失范行为。
二是着力提升师范教育水平。《振兴行动计划》从院校布局、专业建设、生源质量、培养质量、实习管理、队伍建设等多方面健全师范培养体系,着重加强师范教育,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突出师范院校的师范教育主业,到2022年,全省师范类院校普通本专科师范类在校生占比达到60%以上。启动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在师范类专业培养院校或二级学院中遴选建设10个省级师范教育基地。提高幼儿园教师培养质量,加大培养专科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逐步扩大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培养规模。逐步提高师范生生均拨款标准,强化教师教育经费保障。
三是勾勒教师专业发展蓝图。支撑体系方面,进一步强调整合区域内教师培训与教科研、电教等职能和资源,重点建设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和教师发展基地校,支持和引导师范院校构建师范院校、市县教师发展机构和中小学校幼儿园“三位一体”,职前与职后衔接互动的教师协同培养培训的合作体,适时启动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形成融培养培训、教育实习、研究服务于一体的教师教育新模式。职后研训方面,发挥“国培计划”示范引领作用,研究和把握教师培训规律,加强教师培训需求诊断,优化培训内容,提高教师参训吸引力和培训获得感。建立教师培训学分银行,实行教师培训学分管理,构建立体式教师分级培训体系。支持教师提升学历层次。国际视野方面,定期组织选派各级各类专业骨干教师赴国外研修访学,加大对基础教育名师名校长和高校教师教育师资赴境外访学的支持力度。
四是强化教师教育质量监测。建设全省教师教育基本状态数据库,建立教师培养培训质量监测机制,发布《江西教师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到2022年完成全省所有师范专业第二级(合格标准)首轮认证,支持有关院校向教育部申报第三级(卓越标准)认证。认证结果与教师资格考试认定挂钩,并作为资源配置、招生计划安排、经费投入的重要依据。同时向社会公布,为用人单位招聘提供指导。未通过认证的专业,实行限时整改和退出机制。研制教师培训的评估标准,建立健全教师培训质量评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