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市继续实行公布高考成绩后填报志愿。普通本科批次仍然分为A、B两个阶段进行,其中本科批次A阶段为公办本科院校及经批准在本阶段录取的院校,本科批次B阶段为民办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考生填报志愿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

  2019年,天津市继续实行公布高考成绩后填报志愿。普通本科批次仍然分为A、B两个阶段进行,其中本科批次A阶段为公办本科院校及经批准在本阶段录取的院校,本科批次B阶段为民办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考生填报志愿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

  志愿填报采取“两次填报、两次征询”的方式,普通类(文史类、理工类)考生分两次分别填报普通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志愿,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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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分两次分别填报普通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志愿,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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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本科院校分两次征询志愿,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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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填报志愿前,考生及家长可参看市高招办编印的《2019年高考志愿填报指南》《2016年-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津录取统计资料》《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计划》等资料,并及时登录拟报考院校的相关网站,认真查阅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招生院校的录取原则、面试和体检要求等。市高招办也将在汇总后及时发布。

  《招生计划》纸质版将于近期免费发放给考生。未经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院校和计划,一律不安排在津招生。网上志愿填报系统中的院校名称、专业名称、院校代码、专业代码等内容,均以市高招办汇编的《招生计划》公布为准。招生院校计划中所列专业学费标准由招生院校提供,仅供考生参考。收费标准以考生录取通知书随附的收费明细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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