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针对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对青海省消除大班额工作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对青海省大班额问题较为突出的6个市(州)政府分管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进一步明确消除大班额责任和工作目标。
近日,青海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针对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对青海省消除大班额工作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对青海省大班额问题较为突出的6个市(州)政府分管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进一步明确消除大班额责任和工作目标。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的总体要求,青海省于2017年制定印发了《青海省义务教育学校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并与各市州政府签订了责任书,对消除大班额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了工作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但是,截至2018年底,全省消除超大班额和大班额工作与规划目标仍存在较大差距,全面实现消除超大班额、基本消除大班额规划目标任务艰巨。约谈要求6个问题突出地区必须高度重视消除大班额工作,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下大气力全面整改。各级政府一是要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要求,将消除大班额工作作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压实工作责任,落实目标任务。二是要进一步加强部门统筹协调,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消除大班额“一县一策”专项规划,对症下药、完善举措,确保全面落实消除大班额各项目标任务。三是要进一步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切实做好生源调配和大班额预警机制;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生源分配管理制度和措施,2019年秋季各学段入学一年级要坚决消除大班额、超大班额,从源头上解决好大班额问题。四是要进一步强化督促问责,逐级通报、约谈,督促各级政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将问题整改落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