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全面深化天津市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性教师队伍。

  日前,天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全面深化天津市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性教师队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奠定坚实基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结合天津教育实际,在深入开展教师队伍建设调研、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天津市研究制定了天津市《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是天津市贯彻落实中央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凝聚共识推进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集结号,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动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保障。

  《实施意见》提出通过采取一系列政策举措,实现分两步走的改革目标,一是到2022年,进一步完善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提升教师待遇和素质能力,培养和聚集400名左右国家级人才、1500名左右省部级人才、2000名以上中青年创新人才、200支左右教学科研团队,形成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二是到2035年,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培养造就数以万计的骨干教师、数以千计的卓越教师、数以百计的教育家型教师。教师待遇和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尊师重教蔚然成风,教师的幸福感、成就感、荣誉感显着增强,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

  《实施意见》聚焦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发展水平,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双师型教师管理机制,加强高等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构筑高等教育人才高地,完善师范教育体系、大力振兴教师教育,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等六个方面的重大改革举措,并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保障、狠抓督查落实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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