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规范和加强高校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加强我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享受国家一档助学金)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和资助帮扶工作,大力实施教育扶贫。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近日,福建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规范和加强高校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加强我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享受国家一档助学金)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和资助帮扶工作,大力实施教育扶贫。
《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做好高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帮扶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细化措施、落实责任。要抓住学生离校前后的关键阶段,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重点针对贫困家庭毕业生开展个性化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和助困帮扶行动,尽快帮助他们实现高质量的就业创业,以实际行动推进我省教育扶贫工作取得新进展。
《通知》提出,各地各高校要坚持多措并举,精准资助帮扶。一是建立帮扶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贫困毕业生帮扶工作信息台账”,精确掌握贫困毕业生基本信息、就业创业意向需求及受助帮扶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监测、精准识别、常态核查、精细管理,确保各项信息数据真实、完整、一致且实时更新。二是强化服务指导,提升就业竞争力。要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贫困毕业生进行100%的就业创业服务指导,让每一位学生及其家庭了解、知晓国家资助政策和就业创业帮扶具体措施,专门为他们提供岗位介绍、招聘信息、政策解读咨询等方面的咨询辅导和专项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要设立“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确保足额提取、按时发放,鼓励引导他们积极报名应征入伍。三是搭建多元平台,提供岗位援助。要强化校企、校地合作,积极联系和邀请用人单位,开辟绿色通道,举办专场招聘会,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和优质就业岗位,“三支一扶”、“服务社区”、基层成长等计划项目的实施要重点保障贫困毕业生优先见习就业。要特别针对就业困难的贫困毕业生采取“一对一”“多对一”个性化就业创业帮扶,要配合人社、残联等部门进行“面对面”就业意向交流,继续为其提供就业指导服务直至其就业,持续推荐岗位,开展就业跟踪。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动员全社会及用人单位积极贡献爱心,关心支持贫困毕业生优先就业创业,开展关爱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手拉手”援助活动。要总结推广一批扎根基层、自主创业、参军入伍、自谋职业、带头脱贫的贫困毕业生典型,形成鼓励支持贫困毕业生自强不息、自力更生的正向激励。
《通知》强调,各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建立由学工、教务、财务、资助、团委等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学校、部门、院系及班主任、辅导员帮扶工作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要制订出台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精准帮扶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建立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