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立足全面振兴要求,围绕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目标,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政策保障,加强协调联动,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黑龙江省立足全面振兴要求,围绕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目标,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政策保障,加强协调联动,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完善工作措施,吸引高校毕业生在本省就业创业。发挥校园招聘会主战场作用,已组织全省2019届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系列活动42场。深挖省内就业岗位,开展“才智聚黑土·建设新龙江”主题系列招聘活动33场,提供就业岗位13万余个,2.6万余名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开展“大美龙江行”活动,组织师生赴企业参观实践,促成38所高校与省内优质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留住优秀人才、促进人才留在重要岗位搭建平台。推动高校组建区域联盟,建设区域性毕业生就业创业基地,实现校地、院校间的协同合作、信息共享。实施留省就业创业工作经费奖补政策,对推动有力、措施得当、成效显著的高校给予资金奖补,近三年共发放1.98亿元。

  强化指导帮扶,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大学生职业规划、就业指导课程和队伍建设。建成由百名高校指导教师和百名企业专家组成的“双百”就业创业指导专家库,提升高校就业创业指导专业化水平。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通过职业生涯讲座、培训、大赛等活动丰富学生“第二课堂”,开展“送培训进校园”系列活动,培训师生20000余人次。举办医药类“行业—专业—就业”分析大赛和职业生涯与创业规划大赛,带动50余所高校开展“职业生涯与创业规划月”活动,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活动200余场次。建立“一对一”帮扶档案,加大对就业困难、经济困难等特殊群体精准帮扶力度。启动大学生就业创业智慧化指导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微信服务平台功能,提供网上“一站式”服务。

  健全联动机制,提升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契合度。引导高校根据社会需求科学合理确立发展定位,适应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需要,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加大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专业建设力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严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监测审核关,构建“高校—第三方—教育厅”统计核查制度,完善就业率造假举报制度,防止“被就业”现象发生。完善就业监测预警和专业退出机制,实行招生计划与就业状况挂钩。对低于全省平均就业率的高校适度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对两年都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专业减少招生计划直至停招。2018年,累计调减48所高校招生计划指标2400个,为10所高校调增300个。

  (来源:黑龙江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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