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师德负面清单,推进师德表现与社会信用信息挂钩,把教师失信行为纳入师德评价。

  今年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颁布实施一周年。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一年来,全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意见》进行了许多探索与尝试。日前,湖北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2018年全省教师队伍建设创新事项评选,共评选20个涉及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的创新事项,在促进省域教育发展的同时,也为其他区域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参照。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新时代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关键一年。湖北省委、省政府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把教师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第一资源,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通过在师德、师能、补充、管理等方面发力,教师队伍数量结构明显优化、专业素质持续提升、先进典型层出不穷,为加快建设教育现代化强省提供了有力支撑。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激发各地锐意改革的精神,湖北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2018年全省教师队伍建设创新事项评选。日前,经各地申报、专家评审、集中评议,共评选出全省教师队伍建设创新事项20个,其中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各10个。这是湖北省继2017年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创新案例评选以来,第二次开展本次活动。

  不难发现,各市县区和高校在遵循教育和教师发展规律的同时,坚持“上情、内情、外情结合,找科学有效路径”的策略,创生出许多卓有成效的探索与尝试,虽然路径和方式不一,但教师队伍建设的创新事项都有力促进了当地教育的发展,并在不断探索与优化过程中起到区域教育发展的示范作用。湖北省教师队伍建设创新事项的评选,更加坚定了湖北教育改革在做好顶层设计的同时,鼓励、支持各地结合区域实际进行探索与尝试,只有这样才能走向教育发展的春天。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顶层设计上,湖北省在如下几方面进行改革:

  坚持师德为先

  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推动25所本科高校设立党委教师工作部。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举办6期示范培训班,近1000人参训。

  健全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师德负面清单,推进师德表现与社会信用信息挂钩,把教师失信行为纳入师德评价。设立“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月”,连续多年开展“播种希望与未来——乡村优秀新教师”巡回报告等师德典型宣传活动,累计20余万人次参加。

  建设教师职业文化。全面实行教师职业宣誓制度,征集公布荆楚教师十大美语、十条禁语,支持拍摄以湖北优秀教师为原型的电影《班主任》等,教师自发创作的10余首职业主题歌曲深受欢迎,教师职业认同感进一步增强。

  助力专业发展

  提高师范教育质量。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师范类专业生均经费拨款系数实现翻倍。强化师范生实践教育,设置足量实践课程和活动,建立全过程教育实践模式。按照“定向招生、订单培养、定点就业”的模式,在恩施、神农架、黄冈试点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和乡镇公办幼儿园教师,与实施教育精准扶贫战略相结合,培养规模近1000人。

  加大教师培训力度。统筹实施“国培”“省培”,省级财政投入逐年提高,形成农村教师普惠培训、骨干教师提升培训、优秀教师研修培训的培训体系。实施大别山、武陵山、幕阜山、秦巴山、三峡库区等精准扶贫片区“种子”教师培训项目,“国培计划”项目县重点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县市,基本实现乡村教师全员轮训。

  培育名师名校长。努力打造教育家型教师校长,实施“楚天中小学校长教师卓越工程”。通过培训研讨、挂职跟岗、在岗研修、出国深造、导师结对等方式,累计遴选近6000名优秀教师校长进行梯级培养,推出首批32名“荆楚教育名家”。

  改善供给质量

  创新省级统筹补充机制。按照“缺额全补”的原则,建立省级中小学教师统一招聘考务平台,足额补充中小学教师,重点补充农村学校音体美等小学科教师。近6年累计有5万余名高校毕业生投身乡村教育事业,乡村教师队伍结构明显改善。

  完善教师招聘考试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和通过三级认证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乡村学校体、音、美等紧缺学科教师,中小学在招聘中可不进行笔试。各地可自主确定笔面试顺序,增加心理测试等环节。职业院校引进高技能人才,可采取考察方式公开聘用。高校在备案人员控制总量范围内,自主招聘人才。

  多渠道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楚天学者计划”,累计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2176人,有力推动高校“双一流”建设。同时,注重吸收教育系统外优秀人才,实施“湖北产业教授”项目,累计从省内选聘140名科技型企业家到35所高校兼职任教,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协同育人,促进产教融合发展。

  激发管理活力

  科学管理教职工编制。制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乡村小规模学校按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办法定编。加强编制动态管理,加大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每3年核定一次总量,教育部门每年依据实际需求调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及教辅、安保、校医、后勤保障服务等人员聘用问题。

  优化设置教师岗位结构。适当提高中小学中、高级教师和高校高级教师岗位比例。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业院校引进高技能人才,中小学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到乡村任教,可通过特设岗位聘用。对在乡村连续任教满30年的优秀教师,可不占相应高、中级岗位数予以聘用;对在乡村连续任教满15年以上的教师,设置职称评聘单独通道,聘任后继续在乡村任教3年以上;深化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强化岗位聘任,探索推进以聘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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