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和教育部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面排查、大力整改,扎实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加快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确保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湖南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和教育部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面排查、大力整改,扎实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加快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确保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纵向一盘棋、横向一张网”工作思路,建立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联动,多部门联合参与的专项治理工作机制。制定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十个严禁”,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合执法和乡镇(街道)、社区全面参与的齐抓共管工作局面。各市州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市州政府对县市区政府以及县市区政府对部门、乡镇(街道)的绩效考核,层层压实责任。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现场推进会、经验推介会、工作调度会,并组织专项督查,实现对全省14个市州专项治理现场督查全覆盖。
开展排查摸底。通过培训机构申报、向学生和家长发放调查问卷、乡镇(街道)及社区工作人员地毯式排查、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摸底排查,对不同渠道的摸底排查情况进行认真比对分析,摸清校外培训机构底数,建立管理台账,明确问题清单,确保底子清、情况实。
推进分类整改。分类建立台账,坚持疏堵结合,按照“提升一批、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思路,加大统筹力度,加强部门配合,全面推进违规办学培训机构整改。印发关于制订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意见,对标师资条件、场所条件、管理条件等方面基本要求,着力推动问题机构分类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
营造治理氛围。通过网站、微信群、报纸、电视等渠道,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的重要意义。通过家长会、公开信等方式,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选择培训机构。通过专题研讨等形式,向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从业人员解读政策精神和办学规范要求,增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自觉性。加强对中小学在职教师管理,把不参与校外培训活动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小学在职教师均签订了不参与校外培训活动承诺书。
加快平台应用。积极推进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应用,充分利用平台优势,提升全过程精细化管理水平。组织召开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应用培训会,邀请专家讲解平台模块功能、操作方法,对市县两级平台操作人员进行全方位培训。截至2018年12月底,全省161个平台用户账号全部完成实名认证,通过平台累计录入、审核并公布合规的校外培训培训机构3299所。
强化社会监督。在省、市、县三级教育政务网站将证照齐全且年度检查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进行公示,保障公众知情权,引导家长和社会自觉抵制不合规的校外培训机构。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办学事项公开制度,所有培训机构按照统一模式在办学场所醒目位置设立公开栏,将机构证照、培训方案、课程设置、收费标准、教师信息、办学承诺、监督举报方式等事项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