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落实教育投入,保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一般不低于4%,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近日,青海省出台《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方案》。方案完善了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体制机制,再次提高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着力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切实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促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发展。

  方案提出,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落实教育投入,保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一般不低于4%,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在继续保持财政教育投入强度的同时,积极扩大社会投入。

  据介绍,今年教育经费保障发展、推动改革、推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政策引领作用将会得到进一步发挥。各市(州)按照本实施方案,全面部署落实各项任务。2020年,政府主导、权责清晰、分担合理、更为多元的教育经费筹措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规划科学、标准支撑、结构合理、更可持续的教育经费使用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更科学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体系基本健全。2020年,教育经费使用效益进一步显现,与教育现代化相适应的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体制机制全面建立。

  同时,在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的基础上,稳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切实落实对农牧区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和对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3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单独核定并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公用经费,根据实际在小规模学校间合理统筹安排公用经费,确保经费足额落实到学校(教学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振兴乡村教育。对于小规模学校,要保障信息化、音体美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图书配备,设置必要的功能教室,改善生活卫生条件等。对于寄宿制学校,要在保障基本教育教学条件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床铺、食堂、饮水、厕所、浴室、取暖等基本生活条件标准,切实保障学校开展活动的场地与设施条件。推动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确保2019年实现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控辍保学、“大班额”、随迁子女就学、家庭无法正常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的农牧区留守儿童入校寄宿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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