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判学龄人口流动变化趋势,兼顾长远规划和近期发展需要,把“有学上”“好上学”“上好学”紧密结合,统筹县域教育资源,因地制宜修编规划,加强城镇和乡村学校建设,为学生提供公平、有质量的教育。

  江苏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重点保障、兜住底线,内涵发展、提高质量”的基本原则,切实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以下简称“两类学校”)建设和管理,扎实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统筹学校布局规划。科学研判学龄人口流动变化趋势,兼顾长远规划和近期发展需要,把“有学上”“好上学”“上好学”紧密结合,统筹县域教育资源,因地制宜修编规划,加强城镇和乡村学校建设,为学生提供公平、有质量的教育。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详实完备的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求。按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从严掌握小规模学校撤并,严格履行撤并程序,设置撤并过渡期,视生源情况作必要调整,做好衔接工作,切实办好保留学校。撤并后的闲置校舍,优先用于发展乡村学前教育、校外教育、社区教育、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

  加快标准化建设。明确两类学校办学要求,全面摸清底数,逐一分析研究,制定改善提升方案。对照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小规模学校配备必要教学设施设备和功能教室,改善生活卫生条件;明确寄宿制学校基本生活条件标准,保证开展共青团活动、少先队活动、文体活动、心理咨询、卫生保健等所必需的场地与设施。经过努力,在今年秋季开学前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要求,2020年底两类学校在布局、办学条件、教职员工配备、经费投入与使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等方面满足教育教学和提高教育质量实际需要,基本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教师编制向小规模学校倾斜,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方式进行核定,适当增加寄宿制学校编制。统筹制定宿管、食堂、安保等工勤服务人员及卫生人员配备标准,配足管理人员和工勤服务人员。完善骨干教师定期到两类学校交流机制,推动对口支持优质学校或教育集团内教师交流。实施“特岗计划”和农村学校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农村学校优秀教师补充机制,通过职称评聘优先等措施,吸引特岗教师和中心学校优秀教师到小规模学校任教。加强教师培训,通过送教下乡、集中研修等方式,持续提高师资水平。强化对寄宿制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儿童心理健康与情绪管理培训。教师待遇向两类学校倾斜,在省乡镇工作人员补贴政策基础上,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提高村小、教学点教师补贴发放标准。着力解决两类学校教师周转住宿问题,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体系。

  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健全“城乡统一、重在农村、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重点向农村义务教育倾斜、向两类学校倾斜。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提高两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确保学校正常运转。要求各地制定小规模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根据实际在小规模学校间合理统筹安排公用经费,实行账目单列、规范管理,确保足额用于小规模学校。要求各地明确工勤人员经费支出渠道,探索乡镇寄宿制学校安保、生活服务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加强乡镇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和审计,规范会计核算,保障资金科学使用,严禁挤占小规模学校经费。

  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将两类学校纳入优质学校对口支持制度和教育集团,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发挥乡镇中心学校统筹、辐射和指导作用,实行乡镇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制,推进乡镇中心学校同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协同式发展、综合性考评。统一乡镇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教师管理和质量评价,将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教师作为同一学校的教师“一并定岗、统筹使用、轮流任教”。提升两类学校宽带网络接入水平,依托智慧教育云平台,推进网络优质课程资源建设,强化资源精准推送,保障两类学校开齐开足开好课程。开展城乡学校网上结对,构建一体化的网络联合学校群,推动城区优质学校与两类学校开展同步课堂、双师课堂、在线答疑辅导及教师同步备课与教研等活动。开展“名师送培”活动,每年遴选一批信息化教学名师赴两类学校开展经常性指导,提高两类学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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