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是统筹配置城乡教育资源、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教育公平的的重要举措。安徽省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提高编制使用效率,按照“标准统一、动态调整、余缺调剂”的基本思路。

  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是统筹配置城乡教育资源、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教育公平的的重要举措。安徽省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提高编制使用效率,按照“标准统一、动态调整、余缺调剂”的基本思路,统筹存量编制资源,建立全省统一管理、统筹调配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供可持续编制保障。目前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50余万名,占全省事业编制将近一半。在中央严控事业编制总量、只减不增的情况下,安徽省严格规范管理,确保专编专用,既满足全省基础教育事业当前需要,也为今后改革发展留有空间。

  一、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

  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将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即高中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2.5、初中为1∶13.5、小学为1∶19。以市、县(区)为单位,重新核算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同时,对农村中小学实行倾斜核编。对规模较小的农村小学、教学点,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办法核算教职工编制,确保班均配备教师不少于1名,教学点不少于2名。全省共向村小和教学点倾斜增加编制5000多名。

  二、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池

  以设区市或县(市)为单位,在重新核算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基础上,采取区域统筹、保障急需、动态流转、定时段平衡的管理办法,按照不超过5%的比例,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池,用于保障临时急需和阶段性用编需求。全省运用周转池制度再增加编制近2万名。周转池编制的使用,由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精准调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分配到校的周转池编制动态调整岗位设置。

  三、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

  强化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的运行机制,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学生规模变化和教育教学实际需要,动态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形成全省一体、城乡统筹、余缺调剂、周转使用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新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各市、县编制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根据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在校生规模变化等情况,按学年动态调整学校编制配备。

  四、规范编制使用与管理

  加强政策统筹协调,继续为各类教师招聘提供编制保障。对于国家和省实施的特岗教师计划、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等专项计划所需编制,据实保障;对于全省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统筹考虑教育教学需要、财政保障能力,在核算的编制规模内落实招聘计划;对于学生减少较多,教师满编富余,但确需新招教师改善结构的地区,可通过调剂使用周转池编制、“退二进一”等方式保障招聘用编。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严禁挤占、挪用、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确保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专门用于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行教师编制配备和购买工勤服务相结合,积极优化编制使用结构,能由社会提供的工勤服务等岗位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进一步压缩非教学人员数量,将宝贵的编制资源更多用于教师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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