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坚持把校企合作作为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模式和培养模式,作为解决人才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结构性矛盾的关键所在,健全机制、创新举措,成效明显。
近年来,山东省坚持把校企合作作为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模式和培养模式,作为解决人才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结构性矛盾的关键所在,健全机制、创新举措,成效明显。全省中、高职院校平均合作企业数分别为23家、227家,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校企合作“一头冷、一头热”的问题开始得到解决。
一是构建政策支持体系。省教育厅等11部门联合出台《山东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加快构建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社会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坚持将校企合作作为衡量职业院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作为重大项目安排、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推动职业院校把专业建在产业链、需求链上,着力推进“引校进企”“引企进校”等合作模式,实现校企互利共赢。
二是完善财税激励机制。梳理明确校企合作9项税收优惠政策;建立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将学生实习实训补贴和投保经费统一纳入公用经费补助范围;将高职院校校企合作项目收费标准浮动幅度提高到30%;推动建立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成本补偿机制,鼓励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着力调动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健全校企对话制度。分专业集群成立了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组成的23个省级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支持职业院校与微软、惠普、联想、西门子、中国电科集团第55所、中国3D打印技术产业联盟、华航唯实、新时达工业机器人、法国施耐德公司、澳大利亚易通教育集团等知名大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成立师资培训基地,嵌入共同开发的特色课程,开展冠名培养、订单培养,将企业先进的生产服务标准转化为教学标准,培养德技并修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四是搭建资源共享平台。出台《山东省职业教育集团认定评价参考指标》及管理办法,成立山东省职教集团办学联盟,建立职教集团年度质量报告制度,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原则,整合多方资源,着力推动多元投资主体依法共建职教集团。目前,全省建立各级各类职教集团(产教联盟)191个,参与行业企业4300余家,覆盖加工制造、冶金、轨道交通、装配式建筑、软件产业、家政养老、现代物流、跨境电商等十几个产业(群)。
五是优化校企合作项目。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遴选144个试点项目,培养学徒8000余名,近400家企业参与,其中,面向新旧动能转换十大产业的学徒6800余名。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一体化示范校和企业建设,对成效突出、示范作用强的项目给予奖励。深入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山东海事职业学院牵头成立全国混合所有制办学联盟,全省开展改革的职业院校达到40余家,形成集群效应。校企协同开发322个具有山东特色的专业教学标准、师资配备标准和实习实训设施配备标准,参与行业企业1.5万家,有力促进了职业教育教学标准、行业技术规范、职业资格标准的有效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