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检查组分8个小组对32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342所(个),其中小学151所,初中96所,一贯制学校24所,完全中学4所,教学点63个,特教学校4所。

(2018年11月10日)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要求,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11月5日至10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河南省申报的32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河南省人民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在对河南省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

  督导检查组分8个小组对32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342所(个),其中小学151所,初中96所,一贯制学校24所,完全中学4所,教学点63个,特教学校4所。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通过专用网络平台组织对16839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32个县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河南省32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河南省结合本省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相关指标。督导检查组对32个县的相关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表1)。

   教育”精准扶贫试点,大力推广“一校带多校、一校带多点”的教学和教研组织模式,有效提高了教学点和薄弱学校教学质量,促进了区域教育均衡。不断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和评价体系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注重中小学生的德育工作,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和示范校创建活动,严格教育教学管理,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推进素质教育。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32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根据报表审核和此次督导评估现场检查,32个县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部分地区教育经费投入不及时、不到位

  息县、项城市、卫辉市、唐河县、商城县、淮滨县近三年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未能全部达到“三个增长”的要求,上述地区欠拨经费虽已补拨到位,但反映出缺乏教育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淮滨县、商丘市梁园区部分学校没有建立教师培训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学校教师培训经费占学校公用经费比例低于5%。

  (二)部分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存在不足

  郑州市中原区、柘城县、长垣县、杞县、宜阳县、淮滨县部分学校生均占地面积不足。叶县、宜阳县、商丘市梁园区、息县、洛宁县、沈丘县、嵩县部分学校体育运动场地面积不足。叶县、杞县、息县部分学校校舍建筑面积不足。沈丘县、登封市、通许县、淮滨县、商城县、项城市部分学校计算机数量不足。商城县、西平县、民权县部分学校信息化建设滞后。杞县、通许县少数学校仍在使用预制板、砖木结构的校舍。通许县多数学校体育运动场地不达标;特教学校建设薄弱;教学点办学条件差距较大。嵩县“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校际间差异较大,差异系数小学达1.12,初中达1.03。宜阳县个别小学学生用课桌椅简陋陈旧;部分教室地面不平整;图书配置不适合学龄段儿童阅读。长垣县、台前县、遂平县部分学校功能室未达到省定标准。鄢陵县部分学校存在功能教室面积小、功能不齐全、使用不到位问题。柘城县部分学校的信息化设备老化,个别学校教师无办公用计算机。驻马店市驿城区部分学校功能教室配备不足,部分学校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和使用率不高。泌阳县多数教学点基础设施比较薄弱。

  (三)部分地区大校额、大班额问题依然突出

  驻马店市驿城区、登封市、泌阳市、商丘市梁园区、唐河县大校额学校数量较多。登封市、郑州市中原区、唐河县、叶县、淮滨县大班额问题比较突出。

  (四)大部分地区教师结构性短缺矛盾依然突出

  杞县、延津县、柘城县、息县、项城市、西平县教师编制没有满编运行,存在有编不补问题。通许县、嵩县、汝阳县、叶县、卫辉市、卢氏县、柘城县、商城县、息县、项城市均不同程度存在使用临时聘用教师情况。登封市、杞县、宜阳县、叶县、延津县、长垣县、镇平县、唐河县、桐柏县、宁陵县、柘城县、商城县、息县、沈丘县、西平县、遂平县、确山县等17个县均不同程度存在缺少音体美、科学、信息技术等专业教师。杞县临聘教师工资待遇偏低。嵩县、宜阳县部分农村初中中级及以上职务教师比例偏低。卫辉市部分小学“中级及以上职务教师比例”不达标。鄢陵县部分农村学校未开齐开足课程,兼课教师较多;校长、教师的交流力度不够、执行不到位。商城县教师队伍年龄结构老化问题突出。

  (五)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通许县、宜阳县、延津县部分学校没有专职保安,使用退休教师作为值班人员。洛宁县、卫辉市、延津县、长垣县、台前县、卢氏县、镇平县、唐河县、桐柏县个别学校化学实验室危化品管理不规范。延津县、台前县个别学校存在灭火器过期现象。长垣县、台前县个别学校食品留样柜未锁闭。杞县特殊教育学校不健全,不能满足残疾儿童少年就读需求。通许县部分学校校园美化、亮化、校园文化建设较为薄弱;部分学校校园周边环境需加强整治。唐河县个别学校教学楼及宿舍存在安全隐患,消防通道不规范。淮滨县个别学校大量家长进入校园内接送学生,存在安全隐患。

  三、督导意见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河南省各级政府要以本次督导检查为契机,针对本次督导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认真研究对策,严格加以整改。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主体责任

  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要性的认识。针对存在的农村学校教师待遇不高、优质教育资源短缺、部分县(市、区)办学条件差等问题,各级政府要切实树立担当意识,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切实建立推动有力、考核严格、奖惩分明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责任机制。要强化督导问责,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努力加快均衡工作推进步伐,确保到2020年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如期实现。

  (二)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要进一步加大省级统筹力度,强化财政主渠道供给,确保义务教育经费逐年增长,确保配套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足额用于义务教育。要将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进一步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要做好人口变化预测,结合城市规划建设,以落实城市教育共建配套项目为主,加快城镇学校新建、改扩建步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着力解决“城区挤”的问题,确保消除超大班额目标按期实现。

  (三)不断提升教师专业水平提高学校教学质量

  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尽快出台省级实施意见。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要加强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转变培训方式,改进培训内容,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师队伍专业水平。要落实好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新增教师向紧缺地区和农村学校倾斜,鼓励优秀教师跨校流动。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河南省人民政府进一步研究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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