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重庆明确规定,各中小学不得与培训机构联合或者委托培训机构招生,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为中小学校推荐、输送生源;

  重庆日前召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会,通过“政策规范、综合整治、源头治理、网格管理、行业自律”五管齐下,狠抓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工作。

  重庆把抓落实的关键一环放在镇(街),建立了市—区(县)—镇(街)—村(居)纵向到底,辖区内教育、市场监管、公安、税务、应急管理、综治办等部门和社会监督员、小区物管员横向到边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和力量,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让非法校外培训机构无处藏身。

  “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确保每个教学场地配备一名及以上的专职保安人员”“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严禁以任何形式与中小学校招生工作挂钩”……一系列严格要求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为进行了具体规范。

  此外,重庆明确规定,各中小学不得与培训机构联合或者委托培训机构招生,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为中小学校推荐、输送生源;各中小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都不得“超纲”“提前”和“强化应试”教学;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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