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立健全本市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管理机制,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有发展”的优秀教师,市政府日前出台天津市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细则。

  为了建立健全本市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管理机制,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有发展”的优秀教师,市政府日前出台天津市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细则。鼓励公费师范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支持公费师范生专业发展和终身成长。

  本细则所称公费师范生,包括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和天津市公费师范生。本市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对天津市公费师范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予以动态调整。优秀的天津市公费师范生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鼓励设立天津市公费师范生专项奖学金。支持天津师范大学遴选优秀公费师范生参加国内交流学习、教学技能比赛等活动。

  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后在职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和本市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支持公费师范生专业发展和终身成长。

  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优惠政策,吸引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到农村中小学任教。通过优先利用空编接收等办法,在现有事业编制总量内,妥善解决公费师范生到中小学任教所需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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