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向全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下发《关于学习推广青海经验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向全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下发《关于学习推广青海经验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推广青海经验的理由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要求,近一年多来,青海省以“确保一个孩子不能少、一天不耽误”为目标要求,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在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教育权利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截至2018年9月底,全省共劝返辍学失学学生27271名,占应劝返学生的91.86%,使义务教育巩固率由87.78%提高到96.71%。
为巩固成绩,青海省教育厅随即向全省各市(州)教育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落实好《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和《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劝返学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把全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做得更好。通知要求全省各地一要继续以“ 控辍保学”为依托,紧盯小学新生入学率、小学毕业升学率和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报到率三项工作指标,做到“一个保持”(保持现有工作势头不放松)和“三个不出现”(新生入学应收尽收不出现失学、现有学生应报尽报不出现辍学、巩固率不出现下滑);千方百计巩固存量,确保劝返复学学生只增不减,整体推进控辍保学工作。二要充分发挥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和控辍保学“双线”责任制的作用,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的同时,优化工作方法,准确把握工作节奏,力戒简单粗暴,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促进社会和谐。三要不但做到“劝得回、进得来”,更要在“留得住、学得好”上加大力度,对于已劝返复学的学生,要努力做到“留得住、学得好、不复辍”,加强对劝返生的帮扶力度和思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