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残疾人联合会等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到2020年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基础教育,以持证残疾儿童计,学前三年入园率将达到90%。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残疾人联合会等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到2020年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基础教育,以持证残疾儿童计,学前三年入园率将达到90%。

  浙江省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的《意见》更加关注提高随园就读的质量,在用地面积、课程体系、学籍管理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比如要求各地确保学前教育资源中心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并配备适用的玩教具等设施设备;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机构要根据残疾儿童的特点,建立和完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课程体系,建立科学评估和个别化教育制度等。

  近年来,浙江省各地通过多种途径探索实现3~18岁残疾儿童少年的医教结合全覆盖。对此,《意见》提出要继续推进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的“医康教结合”,要求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机构加强与当地医疗、康复机构合作,整合资源,为残疾儿童提供半日制、小时制、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的早期康复教育服务。

  如何加强教师和保育员队伍建设?《意见》支持各类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机构优先招录有特殊教育专业背景的教师,要求充分发挥辖区内特殊教育学校的资源优势,积极承担随园就读幼儿园教师培训任务,幼儿园要设专人管理资源中心,聘请经过专门培训、具有特殊教育知识及技能的教师承担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并落实这部分教师特教补贴等相关待遇。

  根据《意见》,今后浙江省各地将把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工作纳入当地学前教育的整体规划,将适龄残疾儿童入园率列入当地教育督导检查内容,创造条件让更多特殊教育学校尽快开办学前教育部,对申请设立特殊幼儿园的,适当降低办学规模、占地面积、室外活动场地面积等准入门槛。同时,坚持“应收尽收”的原则,加快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的全面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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