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西省主动作为、积极探索,营造“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师以从教为乐、民以助教为荣”的良好教育生态,有力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近年来,江西省主动作为、积极探索,营造“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师以从教为乐、民以助教为荣”的良好教育生态,有力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江西将办好教育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作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在发展理念上强化优先,在要素保障上确保优先,在体制机制上突出优先。
坚持党的领导,完善顶层设计。江西将教育事业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成立6个协调教育重点工作的非常设机构,定期专题研究部署教育工作。出台高校“党建工作10条”等覆盖大中小学“一揽子”党建文件制度33项,实现省管高校、民办高校和中小学校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全覆盖。建立省领导联系高校制度,省领导带头开展思政工作调研、到高校作形势报告、宣讲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解决教育发展中的难题。
优化资源配置,筑牢发展基础。近5年财政教育支出持续成为全省财政第一大支出。各市、县(区)不断加大教育投入,2017年全省市、县(区)教育投入占全省教育总投入达66.4%。各级发改、财政、编制、人社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教育配置更多社会公共资源。2017年启动实施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工作,构建“省管总量、市管调剂、县管使用”的有效机制。省属高校编制启动备案制试点,编制管理实现科学化,调动队伍积极性。
加强教育督导,扭住关键支点。建立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机制,变过去教育部门单独考核为教育部门与组织部门共同考核,变只考核政府为既考核政府又考核党政领导干部,督促和激励县级党政领导干部依法履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同时,加大对市县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教育工作”的权重,通过用好督导评价指挥棒,牵住党政领导的牛鼻子,教育发展正上升为各级党政“一把手”工程,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的“有效支点”。
坚持依法治教,夯实法治保障。坚持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做到立法、普法、执法无缝对接。近几年先后出台教育督导条例、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让依法治教有法可循。制定依法治教实施规划,初步探索出“五个四”工作格局,即坚持创新第二课堂、创新竞赛方式、创新测评手段、创新主题活动“四类创新”;坚持政府部门主导、学校承担主责、家长共同参与、社会齐心协力“四位一体”;坚持规划、责任、督导、奖惩“四个到位”;坚持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个落实”;坚持教育立法、教育治理、权益保障、依法治校“四个结合”。
(江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 叶仁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