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各地县级人民政府要统筹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完全小学布局,科学编制未来3年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规划。
为激活基础教育“神经末梢”,提高乡村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全面加强全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简称“两类学校”)建设和管理,均衡配置城乡教师资源,按标准化要求完成两类学校达标建设,补齐两类学校短板,确保到2020年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标准要求。
《意见》要求,各地县级人民政府要统筹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完全小学布局,科学编制未来3年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规划。各地要根据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规划和实际需要,通过多种方式增加寄宿制学校学位,满足偏远地区学生和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意见》为两类学校用地“保驾护航”,明确提出各地在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时,应当为两类学校建设预留充足空间,非营利性学校所需用地指标由省统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