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幼儿园行政许可管理办法》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在10月30日举行。

  《云南省幼儿园行政许可管理办法》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在10月30日举行。为了解决擅自举办幼儿园及其处理难等问题,《办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教育、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对擅自举办的幼儿园进行专项综合治理,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办法》共21条,明确了关于政府及其部门职责、农村幼儿园的设立、幼儿园行政许可程序、幼儿园行政许可监督等内容。

  《办法》细化了农村幼儿园行政许可条件。要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乡村利用闲置校舍、公共活动场所等设施举办幼儿园,并加强指导、管理和监督。

  《办法》加强了对幼儿园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幼儿园教职工的培训,建立幼儿园行政许可监督制度和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加强监督检查;明确对擅自举办幼儿园或者举办者不依法举办、变更、终止幼儿园的行为进行处罚的主体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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