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将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落脚点,坚持“深、透、细、实”工作方针,扎实推进学生资助工作科学化、精准化,促进教育扶贫工作向纵深开展。
黑龙江省将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落脚点,坚持“深、透、细、实”工作方针,扎实推进学生资助工作科学化、精准化,促进教育扶贫工作向纵深开展。
坚持“四位一体”,助学资助精准化。 坚持精准资助基本原则,构建定期联席会议、重大会商、全程审计、责任追查“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建立教育、民政、扶贫、残联等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教育、银行和保险公司助学贷款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教育、财政和人社三部门联合检查、审计和督办资助工作有效机制。实行学生资助工作重大事项会商制度,教育、财政、民政、扶贫等部门联动配合,出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导意见,助推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开展。开展全方位资助内审工作,主动、积极接受外审监管,有力保障资助资金有效使用。建立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和典型问题通报制度,营造积极履责、依规问责浓厚氛围,确保资助资金安全管理。
把握“四导”原则,资助育人整体化。 坚持“方向引导、培训指导、问题疏导、典型传导”,推动资助育人整体化迈进。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讨论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对工作人员从政策解读、工作方法研究等方面加强培训指导。动态把握共性和个性问题,突出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倾听广大群众诉求和建议,形成回访备忘录和反馈单工作机制。连续多年出版发行资助育人读本,充分挖掘学生资助育人功能,积极弘扬励志向上、诚信感恩的主旋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畅通贷款路径,资助服务快捷化。 国家助学贷款业务采用手机APP和地方资助中心现场办公两种途径办理,学生可自由选择办理模式。截至2018年10月18日,全省通过手机APP成功办理助学贷款业务的学生达85448人,贷款金额64599.79万元。同时,采取大数据校验、线上审核和线下审核三大风控手段,严把业务进口关,做好线上业务风险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