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要将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统筹考虑,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体系的有机融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的统筹安排和指导,确保每位中小学生在每个学段参加有效的研学旅行。
日前,广东省教育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将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确保每名中小学生在每个学段参加有效的研学旅行。研学旅行坚持公益性原则,对贫困家庭学生应减免费用。《意见》自2018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意见》指出,要将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统筹考虑,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体系的有机融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的统筹安排和指导,确保每位中小学生在每个学段参加有效的研学旅行。
学校应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通常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研学旅行时间尽量避开旅游高峰期。各地根据地域特色和学段特点,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
研学旅行去哪里?《意见》指出,要建设研学旅行资源体系。依托广东丰富独特的自然风貌、历史文化遗产、创新创意文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南粤古驿道,以及科研机构和高科技企业、知名院校、综合实践基地等资源,结合域情、校情、生情,遴选建设一批安全适宜、主题鲜明、体验丰富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教育基地”。
研学旅行坚持公益性原则。《意见》要求,研学旅行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贫困家庭学生应减免费用。
此外,要建立研学旅行经费筹措机制。各地可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费,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如交通、铁路部门在能力许可范围内积极安排好运力,严格执行儿童票价优惠政策,文化、旅游等部门要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景区、景点、场馆门票减免政策,爱国主义教育场馆(区、点)门票要按照规定费用全免,其他场馆(区、点)门票优惠价格原则上要低于社会旅游团队价格和单个学生门票的价格,同时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