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12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记者10月12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内蒙古将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大力振兴教师教育,改革师范生招生制度,将实施自治区公费师资培养计划,建立完善师范专业认证制度。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到2020年各盟市至少要建成一个双师基地。

  对于教师编制,《意见》明确将在现有编制总量中进一步优化编制结构,向教师队伍倾斜,适当增加中小学教师总量。落实城乡统一的编制标准,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职工编制标准。

  针对高考改革中可能出现的高中阶段编制短缺问题,内蒙古将建立中小学教师编制“周转池”,专项用于高考改革引进或招聘教师。针对过去编制调整周期长、调整难的问题,将创新和优化编制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强调旗县(市、区)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根据班额、生源变化及时统筹调配并备案,提高编制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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