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记者从青海省教育厅获悉,青海省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深化办学体制、考试招生体制、人才培养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健全资助体系和对口支援机制等改革,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
8月2日,记者从青海省教育厅获悉,青海省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深化办学体制、考试招生体制、人才培养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健全资助体系和对口支援机制等改革,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从2018年起,各市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一律实行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报志愿、同批次录取方式,有条件的市州可探索职业学校招生提前录取的办法。
加快推进中职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切实破除“先普通高中后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模式,把选择权交给学生和家长。从2018年起,各市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一律实行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报志愿、同批次录取方式,有条件的市州可探索职业学校招生提前录取的办法。
积极拓宽职业学校招生面和招生渠道,广泛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青年农民、农民工、在职职工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各中等职业学校在录取工作中,可实行注册入学或集中录取、多次补录等灵活多样的招生办法。
进一步打破中职招生壁垒,各市州以全省一盘棋的思维和开放的视野做好中职招生工作,不得设置障碍。将“青海省工业职业技术学校”“青海省重工业职业技术学校”等省属中职学校纳入各市州招生平台,使省属中职与市(州)、县中职一视同仁、平等竞争。
实施好“圆梦行动计划”,针对深度贫困地区“两后生”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开展“优先招生”,开辟绿色招生通道,实行优先招生、优先选择专业、优先安排在校企合作程度较深的定向班或企业冠名班,切实发挥职业教育在打赢深度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作用。
青海省教育厅要求各地结合中等职业学校评估、诊断改进等工作,严格审核学校办学资质,科学核定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人数,合理确定专业设置及分专业招生计划。坚持依法治校,严禁不具备办学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或其他机构招生;严禁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封锁中职学校招生信息;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买卖生源,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委托任何非法招生“中介”机构有偿招生,一经查实,一律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