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至8月3日,江西省教育厅组织6个省级督查组,对2018年度全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30日上午,召开督查培训会,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杨慧文出席并讲话。

  7月30日至8月3日,江西省教育厅组织6个省级督查组,对2018年度全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30日上午,召开督查培训会,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杨慧文出席并讲话。

  杨慧文指出,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从实习组织、实习管理、实习考核和安全职责等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各督查组要按章督导,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要坚持问题导向,从问题入手,不仅要发现问题,更要及时督促整改。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有关廉政制度,树立良好形象。

  本次专项督查对象为全省各职业院校和部分职业院校合作实习单位,每设区市不少于1个县(市、区),1所高职院校,2所中职学校(含省属中职学校),2家合作实习企业。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实习管理制度制定、顶岗实习时间、违反“六不得”情形、实习指导教师安排、实习协议签订、实习报酬支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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